1.感知运动阶段(0-2 岁)
主要是感觉和动作的分化。思维开始萌芽,获得“客体永久性”的概念。
2.前运算阶段(2-7 岁)
(1)出现了词语或其他符号,开始出现表象和形象图片;
(2)没有获得长度、体积、重量和面积等方面守恒的关系;
(3)儿童的概念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思维具有不可逆性(不守恒);
(4)认为外界一切事物都是有生命的——泛灵论;
(5)一切以自己为中心。
3.具体运算阶段(7-12 岁)
(1)有了抽象概念、思维可以逆转,能够进行逻辑推理;
(2)获得长度、体积、重量和面积等方面的守恒关系;
(3)去自我中心。
4.形式运算阶段(11、12 岁以上)
摆脱了具体可感知事物对思维的束缚,使形式从内容中解脱出来,进入形式运算阶段。
(二)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
皮亚杰通过一些对偶故事的观察实验,揭示了儿童道德判断的发展进程。把儿童的道德
分为他律
道德和自律道德两种水平,把儿童的品德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
1.自我中心阶段(2-5 岁)
皮亚杰认为儿童在 5 岁以前还是“无律期”,顾不得人我关系,而是以“自我中心”来
考虑问题。
2.权威阶段(5-8 岁)
“他律期”。该时期的儿童服从外部规则,接受权威指定的规范,把人们规定的准则看
作是固定的、不可变更的,而且只根据行为后果来判断对错。例如,妈妈不在家,一个小孩为了帮助妈妈做事,打碎了一盘玻璃杯;另一个为了偷柜上的糖果吃,打碎了一个玻璃杯。
让这时期的儿童作判断,他往往认为前者错误更大,因为他打碎了很多的玻璃杯,而不考虑
两个小孩的动机。有人称该时期为道德现实主义或他律的道德。
3.可逆性阶段(8-10 岁)
这一阶段儿童已不把准则看成是不可改变的,而把它看作是同伴间共同约定的。儿童一
般都形成了这样的概念:如果所有的人都同意的话,规则是可以改变的。
同伴间的可逆关系的出现,标志着品德由他律开始进入自律阶段。
这一时期也称作“自律期”,也就是自主期。
道德发展到这个时期,不再无条件地服从权威。有人称该时期为道德相对主义或合作的
道德。
4.公正阶段(10-12 岁)
这一阶段儿童开始倾向于主持公正、平等。公正的奖惩不能是千篇一律的,应根据各个
人的具体情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