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1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具有武宣县户籍;
(二)持有武宣县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驻武宣县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时间
(一)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2023年10月12日9∶00—2023年12月1日14∶00(网报时,申请人填报的通信地址务必与本人户籍簿上的地址一致)。
(二)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1月1日—2023年12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2023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四)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要求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六)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申请认定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免于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进入—,“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承诺书》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从以下三项勾选,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
(二)教师资格体检
申请人须按本认定机构规定流程到指定的医院(武宣县人民医院或武宣县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当日需空腹抽血化验。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1月1日—2023年12月2日。
2.现场确认地点:武宣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事务无差别全科受理专窗)。
3.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且通过初审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提交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批,逾期不再受理。
4.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请按以下顺序排好):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①户籍在我县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②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③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④驻武宣县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4)所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7)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考试合格证明。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认定及相关事项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2.颁证及领证和地点:按相关通知到武宣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事务无差别全科受理专窗。
3.咨询电话:0772—5217929, 0772-5221087。为方便沟通,请申请人以真实姓名加入“武宣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562249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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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docx
武宣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