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具有东兰县户籍;
(二)持有东兰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东兰县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东兰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详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网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
2024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我县2024年上半年第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安排如下:
上半年:4月1日9:00至7月8日16:00。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和现场确认。
2、报名网站及入口。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
申请人注册信息填报,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3、申报注意事项。
(1)选择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2)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
(3)《个人承诺书》无需提前下载,在网报过程中按系统提示在手机端手写签名上传。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时间:6月3日—7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不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
2、现场确认地点:东兰县扶贫移民家园(向阳新城)3栋B单元2楼东兰县政务服务中心向阳分中心3号教育局窗口。
3、现场确认需提交或网上审核需上传的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网报上传相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办理。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①户籍在我县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②持有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原件。
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
④驻东兰县部队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东兰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
特别提示: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统一组织体检,指定体检医院为东兰县人民医院;体检表上的相片应与网报相片同底,并盖体检医院公章;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原件。核验不成功者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核验,无需提交证书原件。
(8)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完成。如未能参加统一核查的,需申请人持身份证到确认点附近的东院派出所向阳警务室(地址:向阳新城社区南门;交通指引:从政务服务中心向阳分中心向南步行50米后右转,向西再步行50米即到)出具并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其他须知事项
(一)自2024年开始,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学籍、学历,均需要申请人下载安装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
(二)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颁发证书。申请人手机收到的“广西大数据发展局”发送的领取信息后方可凭身份证原件(2024届毕业生还须核验毕业证书)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到东兰县政务服务中心向阳分中心3号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提供邮寄服务,个别需要邮寄的,请与窗口工作人员联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东兰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廖克盛老师,联系电话:0778-6333717(办公室)、18077809160 (手机) ;谭核老师,联系电话:0778-6500706(政务教育局窗口)、13877822577(手机)。
附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东兰县教育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