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参加面试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按考务工作要求,考生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不得进入候考室,意味着不能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的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的考生,应提前做好食宿安排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在工作日(5月11日、13日)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做好请假或调班等事项安排,以免耽误考试。
二、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参加面试
考生须凭《准考证》、报名填写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身份证包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面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过期的身份证以及其他形式的证件和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
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身份证,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考生可补办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广西户籍考生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非广西户籍考生登录户籍所在省份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
三、严禁携带手机、书籍等非考试物品参加面试
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面试,严禁携带书籍、资料(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可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1式2份,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具有无线接收和发送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电子手环、运动手环、蓝牙耳机等)、手表(包含机械表、电子表)、电子存储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考生入场时,应遵守纪律和考点的安排,将非考试物品放在指定位置,主动接受监考员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起要保持安静,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和管理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的教材。不带教材或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四、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面试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工作人员,在得到工作人员许可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向工作人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五、面试成绩公布后即受理成绩复核
2024年6月14日公布面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