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督导规定》《广西督学管理办法(试行)》和教育督导工作需要,经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会议决定,拟聘第十届市人民政府督学164人。
现将拟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26楼2630室,联系人及电话:黄俊琳,2815833,邮箱:gxlzjydd@163.com。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柳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
原标题:柳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十届市人民政府督学拟聘人选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jyj.liuzhou.gov.cn/xwzx/wsgs/t19700101_33981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