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广西德保县户籍;
2.性别不限;
3.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安全与检测、药学管理、药事服务与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以及法学类专业。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专业条件可放宽到不限专业。具体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区考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4.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8日至2002年8月8日期间出生);
5.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食品安全协管工作,具有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能够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6.同等条件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长者、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技术娴熟者优先招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9.已使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额度的人员。
10.其他不适宜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8:00至8月14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德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名表》(见附件),附上户口簿本人信息页、毕业证、学位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发送到德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股邮箱:dbgsjrsg@163.com。
3.报名联系电话:0776-3833911。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招聘单位留存报名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招聘单位以电话和短信形式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原件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由工作人员现场评分,满分为10分,合格为6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面试由德保县市场监管局按程序组织实施,按照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德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以电话和短信通知为准。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应聘者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者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大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三、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具有行政执法人员和区考身份,不行使行政执法职权,不办理**手续。
(二)工资待遇
被聘人员在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中共德保县委员会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德办通〔2023〕19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福利待遇
带薪年休假(工作满一年以上)、自愿加入工会后可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所提交的纸质或电子材料,原则上不退还,如需退还的请在提交相关材料时备注并与相关工作人员对接。
本公告由德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德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名表.docx
德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