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院**外司法辅助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在核定的聘用人员用人**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司法辅助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分别招聘**外书记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和财务辅助人员各若干名。
书记员岗位主要职责:协助法官做好庭审记录、调解记录、送达、案卷装订等司法辅助性事务;完成法官或法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主要职责:协助司法警察做好值庭、押解、执行等司法警务以及安全检查、值班、巡逻等法院安全保卫工作。
财务辅助人员岗位主要职责:财务人员熟练掌握财务软件和电脑办公软件,按要求完成财务基础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30周岁(1994年2月-2006年2月期间出生);
3.爱国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法院工作,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
4.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高学历和桂平市户籍人员优先招聘。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具有其他不适宜报考情形的。
三、岗位条件要求
1.书记员岗位:男女不限,专业不限,在同等条件下,法学类专业毕业或具有相关工作阅历者优先考虑。
2.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男女不限(其中,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专业不限,在同等条件下,公安警察类专业毕业或具有相关工作阅历者优先考虑。
3.财务辅助人员岗位:男女不限,财会类专业,在同等条件下,具备相关工作阅历和初级会计师以上职称(含初级)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2月19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
2> 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者可登录桂平市人民法院网(https://gpsfy.gxcourt.gov.cn/)或扫描公告底部二维码下载《桂平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外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并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有相关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的,可一并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JPG格式、大小50-200K)压缩打包并备注文件名(报考桂平法院XX岗位+姓名)后发送至桂平市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gp3392363@163.com。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二)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技能测试。
对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面试和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
面试采取面对面交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求职动机匹配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 技能测试:
应聘书记员岗位者需参加电脑打字速度测试,电脑打字速度测试包括听语音打字和看文字打字测试;应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者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包括2000米跑、10米×4往返跑、握力、坐位体前屈等四项内容;应聘财务辅助人员岗位须参加财务软件和电脑办公软件专业知识测试。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
(三)聘用
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和考生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经试用合格的,由我院正式聘用。
(四)建立候录库
将在本次考试中成绩合格但因受到招录名额限制而落选本次招聘的考生纳入我院**外司法辅助人员候录库。如我院**外司法辅助岗位出现空缺,可直接根据人岗相适、择优录用的原则,从候录库中确定录用人选。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面议。
六、其他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不利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咨询电话:0775-3392363。
(四)本公告由桂平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