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北流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人数
用人单位 |
报名岗位 |
岗位职责 |
招聘人数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备注 |
北流市公安局 |
岗位1 |
北流市公安局政务服务大厅保洁工作 |
2 |
不限 |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北流市户籍,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者必须承诺遵守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具有相应专业工作要求的技能;
(五)爱岗敬业,保质保量完成区域内的保洁工作,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六)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即符合市人社局关于困难对象的条件或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指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
1. 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2.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3. 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4.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5. 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 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6. 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 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社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人员登录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公安局2023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使用电脑填写并打印一式两份留存。报名时携带《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2寸彩色照片到北流市公安局政工室(北流市城西二路188号7楼707室)面谈。咨询电话:0775—6293703。请报名者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四、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一)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签订用工合同;
(二)购买社会保险;
(三)工资不低于北流市最低工资标准。
北流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