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南宁市邕宁区直属国有企业,现因企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经理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南宁市邕宁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2018年10月正式运营,下辖8家全资及控股二级子公司、2家三级全资子公司及3家三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营城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投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业管理、培训、文化旅游投资、贸易等业务。
二、招聘职位
南宁市邕宁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三、招聘范围
(一)具有国有企业、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经营管理经历的人员;
(二)具有机关(含参照区考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岗位经历的人员。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正确的业绩观,勤奋敬业,诚信廉洁,品行端正;
4.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备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6.不存在按照规定实行任职回避的情形;
7.无影响任职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
3.曾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的;
4.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5.仍在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6.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7.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负责人职务的。
(二)岗位条件
具体详见《南宁市邕宁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
国有企业总经理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从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材料报名,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所需报名材料一致。所需报名材料如下:
(1)《南宁市邕宁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国
有企业总经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人事命令或文件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具备放宽年龄条件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因业绩突出,或承担重要项目得到公司表彰和奖励的证明材料;
(3)本人近期彩色2寸免冠证件照、近期生活彩色照片(全身照);
应聘者如选择网络报名,请将以上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包,发送至报名邮箱ynqwzzbgb@163.com。邮件名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应聘者如选择现场报名,请将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达中共南宁市邕宁区委员会组织部干部股办公室(202室),材料原件当场验证审核后退回。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初审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初审,择优确定进入第一轮面试的人选。初审未通过的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及背景调查
1.第一轮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2.背景调查
根据第一轮面试情况,择优对进入下一轮的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如若应聘者因个人原因不愿或不予配合进行背景调查的,或涉及履历造假、社会信用存在问题的,取消参加下一轮面试的资格。
3.第二轮面试
第一轮面试成绩不计入第二轮面试成绩。根据第二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进入考察环节的人选。
(四)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成效、社会关系、成长潜力、廉洁自律、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以及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要对本人廉洁从业情况作出说明,并配合提供现任职单位、企业党组织对廉洁从业情况提出的结论性意见。
考察不合格或不予配合提供廉洁从业有关材料的应聘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五)体检
根据背景调查、面试、考察情况,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环节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须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公示及聘任
经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六、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按照企业有关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岗位的,免去试任职务、进行解聘。
(二)区考(含参照区考法管理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签订入职协议前,本人必须按程序辞职或解聘,退出区考(含参照区考法管理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并及时迁转人事关系。
(三)正式聘用后,公司正职岗位年薪总额为20-35万元,年薪主要由保障性工资、效益性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效益性工资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确定。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资格)、从业(执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或证件、证明)等以及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期等的计算统一截至2023年11月30日。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期均指周年。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
(二)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自愿的用人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如有违反规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数。
(四)中共南宁市邕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宁市邕宁区监察委员会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社会公众对招聘工作任何环节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方式向中共南宁市邕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宁市邕宁区监察委员会反映。监督电话:0771-4952599。
(五)未尽事宜请联系中共南宁市邕宁区委员会组织部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771-4722072、4720507。
现场报名和电话咨询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1.南宁市邕宁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国有企业总经理计划表
2.南宁市邕宁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国有企业总经理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邕宁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