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 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数为4人,具体职位为动物屠宰检疫协检员(需夜间上班)。
二、工作地点
田东县食品公司家畜定点屠宰厂(田东县平马镇乐德路75号)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四)执业兽医、具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中专或相当学历以上的人员,或者具备畜牧兽医初级以上职称的人员;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田东县平马镇东宁大道西1号田东县动物检疫所办公室。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或相关资格凭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田东县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在田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或报名点领取。
(二)资格审核
(1)由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承担。
(三)面试时间及范围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形式,由田东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及以上。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音表达能力、动机匹配性、举止仪表、专业理论知识等综合素质。专业理论知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牛屠宰检疫规程》、《羊屠宰检疫规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4)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四)考核
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填政审表。考核过程中如发现考核对象有不符合定性考核条件的,必须及时向考核领导小组汇报,经审核确定后,终止考核,并从面试成绩合格人数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
(五)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考核通过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企业录用的体检标准规定执行,到县级以上有资质医院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再按面试成绩合格人数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签订合同和待遇
(一)签订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检疫协检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开展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待遇
根据《田东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办发〔2014〕61号)及《关于调整田东县政府聘用编外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通知》(东政函〔2019〕205号)实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招聘咨询电话:0776-5225838(田东县动物检疫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