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顺利完成乡村振兴战略任务,德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决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分别安排到德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各组(办)工作。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德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编外工作人员共3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有意愿在德保县工作、自愿为德保县乡村振兴发展事业付出努力的人员;
(二)定向招考生源地或户籍为德保县的人员;
(三)政治觉悟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路线;
(四)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奉献精神,能热心为群众服务;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不限专业,熟练办公软件操作,有较强沟通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六)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8年12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
(七)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和管理,无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三)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在校期间受到过处分的;
(五)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本工作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六)面部、颈部、手臂有纹身的;
(七)已被聘用为德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编外人员或已被聘用后辞职的。
三、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为政府编外临时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内管理。
(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采取“两年一聘制”方式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日常工作管理由所在组负责。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由德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进行年度考核(按聘用之日起满一年为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四)工资待遇由县财政按月发放,各项社会保险费属单位缴纳部分的由县财政负担。
(五)被聘用人员差旅补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四、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18:00止。
(二)报名手续
1.需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等相关材料报名。
2.应聘人员须填写《德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3.经审查合格,由德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如提交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附件(附后),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电子版),一并发到德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邮箱:dbxczxzhb@vip.163.com,请在邮件注明“应聘报名资料”。
(四)报名咨询电话
德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3828758
五、招聘步骤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应诚信报名,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根据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
(三)体检。由德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组织已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指定时间内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广西区考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查。
(五)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考察、体检合格者经德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德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将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入职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分数高低进行等额递补,并按流程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附件:德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登记表
德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