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我市2023年计划招聘“义教特岗”教师192名,其中,初中教师140名,小学教师52名;中等职业学校特设岗位教师8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义务教育初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义务教育小学阶段,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中职学校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止报名首日未满31周岁)。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往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已完成网上报名与现场认证但由于认定机构原因尚未领到证的,凭受理凭证可以报名(2023年7月31日前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是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作为报考条件要求。
3.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4.应聘中等职业学校岗位的考生,具有中职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企业人员,或者是在相关行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同等条件下优先,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截止报名首日未满36周岁)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
(3)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
(4)在职在编公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方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http://tgjszp.gxeduyun.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19日(考生及时关注报名是否成功或者是否被退回)。
2.资格审查:北流市教育局安排人员负责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2023年6月22日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凡未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指定网络平台报名的或报名后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予以聘用。
(二)现场资格复审
1.复审对象: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报名北流市“特岗教师”并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
2.复审时间:2023年6月29日—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复审地点:北流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北流市永顺五区67号)。
4.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信息表(自行打印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受理凭证,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须提交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服务证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3)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师范专业证明(附成绩单)。
(4)在大学就读期间,获得政府奖学金、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教学技能奖、社团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
(5)以上材料请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整理成册,其中(2)—(4)项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供。
5.对网上报名人数较多的学科,北流市教育局在现场资格复审前按学科设置具体岗位,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阶段选定报考的具体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不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一)笔试
1.确定笔试人选。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时增加笔试环节;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不达招聘计划数1:5(含)的全部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笔试前,如有的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人数不达设岗数,空缺岗位计划数可调剂到生源充足的其他学科岗位使用。
2.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长为60分钟。
3.笔试内容。《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4.笔试时考生凭报名信息表、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进入试场考试。笔试初定在7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招聘群另行通知。
5.笔试结束后,在招聘群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的分值为100分。面试的评分标准按相关要求确定。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最终成绩。
2.面试内容。试讲内容由评委在面试前集体讨论确定,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含答辩)。面试使用的教材详见附件3。
3.确定面试人选。按上述要求设笔试考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不设笔试的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列为面试人选。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初定7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5.其它要求。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的,其面试成绩要达到60分(含)以上为合格,比例为1:1的,其面试成绩要达到65分(含)以上为合格,否则不能聘用。
面试时考生凭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候考。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6.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全部结束后的当天,在北流市教育局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还相同的,依次以学历、师范类、学位、优秀毕业生、政府奖学金、“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教学技能奖、党员、社团积极分子确定体检人选。
如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由北流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北流市人社局派出人员监督。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区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区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面试合格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发布体检公告
体检公告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五、选岗
(一)选岗对象:体检合格的人员。
(二)选岗办法:按面试合格成绩高低次序进行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如遇到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通过抽签确定次序先后。
(三)选岗时间、地点:在招聘群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经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签约上岗
(一)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
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由设岗学校与聘用人员于2023年9月5日前签订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聘用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到聘用学校报到上岗。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可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
(二)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
各设岗学校于9月30日前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2023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九、其它事项
其它事项按《关于做好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3〕1号)规定执行。
十、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北流市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75—6237195、0775—6226995(北流市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
0775—6200784(北流市纪委监委派驻北流市教育局纪检组)
0775—6335277(北流市纪委监委派驻北流市人社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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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流市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