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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江超 黄 晨 黄皓珊 蒋贤洁 廖靖倩
考核环节主要通过试岗、访谈、调查等方式考察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一、考察工作具体程序:
(一)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二)通过政治审查后,请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于2024年春季学期到我校雁山校区试岗报到,试岗时间另行通知。
(三)试岗期满,考核人员填写《桂林理工大学2024年专职辅导员招聘试岗期满考核表》(详见附件1)。
(四)学院对被考核人试岗期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并撰写综合考察报告。用人单位可参照辅导员年度绩效考核的方式对被考核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明确提出考核是否合格,并撰写、提交被考核人综合考核报告。
(五)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学院考核意见,综合被考察对象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明确提出被考核人试岗期考核是否合格,并提交学校人事处。
二、考核结果的认定及处理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二)试岗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试岗考核为“不合格”等次。
1.试岗期内,根据综合表现,不能胜任本岗位要求的;
2.在政治、经济、学术、工作等方面犯有严重错误或违反师风师德,造成较大损失或负面影响的。违反工作规程和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不遵守工作纪律,不服从单位管理和工作安排、造成恶劣影响的;
4.发生违法违纪情况的;
5.其它严重违反辅导员基本条件要求情况的。
(三)试岗期考核结果的处理
专职辅导员试岗期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聘用。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2024年专职辅导员招聘试岗期满考核表.docx】
桂林理工大学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