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2017年3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应急管理部(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举办、建设和管理,自治区教育厅业务指导,是全国第三所安全类高职院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其中,事业**工作人员2名,教职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23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后文所附附件。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年龄、专业和工作能力。岗位条件详见《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次)岗位信息表》(附件1),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区考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附件2)。
(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复为准)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岗位年龄要求为38周岁以下的,则为1988年3月16日以后出生的人员;43周岁以下的,则为1983年3月16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报考前须向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报备并取得同意。因个人未履行报备程序而影响招聘考察或聘用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区考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曾报考过我校并在进入考察、体检及入职等环节后放弃相应资格列入我校失信名单的;
10.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及学校网站(www.gxaqz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学校网站(www.gxaqzy.cn)发布。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关注上述信息发布渠道,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信工具畅通,有疑问的应及时与我校联系咨询。因个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1)网络报名,登录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招聘平台(https://zp.gxaqzy.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进行报名。
(2)不接受邮寄、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本次报名的截止时间至2026年3月26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要求:
(1)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2)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者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材料要求:报考人员需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并需提供正规翻译机构翻译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中文成绩单)、学信网下载的学历、学位证明各一份(带二维码且在验证有效期内)、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岗位对职称、党员身份、工作经历有要求的,还需提供职称证书、党员证明(证明开具时间需为距报名结束时间三个月以内)、社保证明;个人所学专业与报名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需提供中文成绩单。
(4)报考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所提供的同等层次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6)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严格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特别是要求附二维码核验的材料,提交前应确认二维码是否还在核验有效期内。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应聘材料填报后,学校人事处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恕不退还。
(7)报考人员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报考人员不能修改、补充、提交材料和报名信息。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学校招聘系统、学校官网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8)报考人员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以及在面试环节之后放弃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不接受再次报名。
(二)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6日18:00。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未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3月26日18:00前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报名材料不全或我校认为有必要补充材料等原因在网上资格审查阶段被退回的,可在3月27日18:00前按要求补充完善相关材料,报考人员仅有一次补充完善报考材料机会。
2.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政治面貌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3.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有关规定,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调整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发布变更公告后方可开考。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5.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网上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结果将不再单独发布官网公告。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本次招聘原则上不设笔试,如序号4-17岗位出现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1:6的,则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另行在学校官网公布。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60分钟,总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的4:6计算权重。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直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提前在学校官网公布。
序号4-11岗位面试采用说课方式,时间为每人15分钟;序号12-17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为每人15分钟。面试成绩的计算实行百分制,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
说课、结构化面试的合格分数均为60分。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面试成绩公告在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于学校官网公布。
3.考核
序号1-3岗位为直接考核岗位,考核将围绕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学术和业绩成果、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奖励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按照考核评价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4.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为:
增设笔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无笔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考察
序号1-3岗位,根据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序号4-17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对进入考察程序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同时对资格条件及人事档案进行复查。
考察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考试总成绩、直接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察人选,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出现递补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过程中,如因报考人员个人或相关协助考察单位的原因,造成考察工作未能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由我校人事部门向报考人员发出限时配合完成考察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能配合完成考察工作的,则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通过考察的人员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考察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等与教育工作者从业要求不相符,经学校党委讨论通过,即取消其资格。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调整区考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标准,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文件执行,由学校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若某岗位出现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校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经公示存在异议不予聘用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请相关部门办理增人和入编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所有岗位的拟聘人员最终聘用的岗位等级根据拟聘人员职称情况、岗位聘用有关规定、学校岗位设置办法及岗位空缺情况确定。聘用后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有关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专任教师岗位入职后执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实行坐班制,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转为专任教师岗位。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入职后,须服从学校工作岗位安排。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6409799
七、其他说明
(一)报考材料要求:报名人员应按照材料要求进行电子材料上传: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学信网学历证明
4.学信网学位证明
5.职称证或职称取得文件复印件
6.党员相关证明材料
7.个人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8.个人其他材料
(二)招聘咨询
招聘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武鸣区红岭大道592号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507室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招聘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771--6409020
附件: 1.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次)岗位信息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区考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