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聘学科及岗位
(一)竞聘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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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体育 |
合计 |
学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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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藤城中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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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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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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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第四小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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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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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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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第六小学 |
5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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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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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第七小学 |
4 |
3 |
|
1 |
8 |
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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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第八小学 |
2 |
4 |
|
2 |
8 |
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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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第九小学 |
4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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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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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第十小学 |
1 |
1 |
1 |
|
3 |
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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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第十一小学 |
2 |
3 |
|
|
5 |
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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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体育 |
合计 |
学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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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藤州中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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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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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实验中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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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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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第五中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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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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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第七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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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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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第八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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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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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3 |
18 |
4 |
5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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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称岗位及工作安排要求
必须无条件服从竞聘学校的工作安排和按规定进行岗位聘任。
二、竞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竞聘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小学教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聘
1.定向从代课教师招考转公办教师聘用未满5年的;
2.首次聘用合同期未满的;
3.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转岗入编聘用未满3年的;
4.地方公费师范生(全科教师)服务年限未满6年的;
5.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8.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9.获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竞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进取精神,教育教学成绩优秀。
2.竞聘县城小学教师岗位必须是藤县乡镇中心校在编在岗的小学教师(即不含县城小学教师),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且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竞聘县城初中教师岗位必须是藤县在编在岗的小学教师,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且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报考岗位要求专业对口(以毕业证或职称资格证为准)。
4.有5年及以上的教学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5.取得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其中乡镇、农村学校的二级教师须同时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6.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分值结构:
(1)按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各50%权重计算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90%;
(2)竞岗量化评分占总成绩的10%,具体计分详见《县城学校教师岗位竞岗量化评分表》。
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
9.本次竞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基层工作经历、奖励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三、竞聘工作程序及方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7–1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藤县第七小学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年度考核手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相片1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参加报名,报名时需如实填写《2026年藤县公开竞聘县城学校教师岗位报名表》和《2026年藤县公开竞聘县城学校教师岗位量化评分表》(详见附件),并附上量化评分表所需的各种证明材料,报名时一次性提供,逾期不予受理;
(2)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竞聘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形式:采用封闭式在规定时间内撰写应聘学科教案一份。
2.笔试内容及要求:
(1)内容:小学为本县义务教育阶段五年级现行各学科教材内容;初中为本县八年级现行各学科教材内容。
(2)要求:按规定内容写一份教案,教案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教案成绩未达60分的不得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
3.笔试时间:2026年1月24日(星期六)
4.笔试地点:藤县第七小学
5.开考比例:各学科岗位计划竞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需达到1:3的比例才能开考;如达不到1:3开考比例,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经报县政府同意,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或适当递减比例开考。
(三)面试
1.面试比例的确定
按照竞聘学科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员1:2的比例,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岗位竞聘人员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学科岗位,经县政府同意后,可按实际人数开考或适当递减比例开考;对已同意按1:1比例进行笔试的学科,可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形式:模拟上课
3.面试内容:小学为本县义务教育阶段五年级现行各学科教材内容;初中为本县八年级现行各学科教材内容。
4.面试时间:2026年2月3日(星期二)。
5.面试地点:藤县第七小学
6.面试的做法及要求
(1)进入各学科岗位面试范围的应聘者,按在面试前各学科岗位面试代表现场抽签确定面试的内容,现场备课30分钟,现场模拟上课10分钟。教材统一提供,进入备课室时只允许带文具进入。
(2)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英语专业除外)。
(3)面试人员不能带任何物品进入面试试场,只允许带现场撰写的备课稿纸进入试场,面试结束后把备课稿纸留在讲台。
(4)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工作人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其他个人信息的,扣5分。
7.面试成绩的确定
(1)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根据7位工作人员对考生的各方面表现独立评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工作人员评出的分数相加,取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7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在各试场面试结束后按试场按学科岗位向考生当面公布。
(四)聘用办法
1.竞聘者按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各50%权重计算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90%,竞岗量化评分分值占10%,两者之和为总成绩,根据竞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末名同分的,取考试成绩最高者;如考试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最高者;如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取获得职称最高者;如获得最高职称也相同,取获得荣誉最高者;如获得最高荣誉仍相同,取工龄长者。按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的,进行面试复试,取面试复试成绩最高者。
2.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藤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编随人转的原则,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入编手续,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所设岗学校服务5年以上(政策性分流除外)。如需递补则从竞聘同一学科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纪律
1.确保竞岗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竞聘证明材料的,取消应聘者的聘用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的各种竞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违反考试有关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整个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藤县教育局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