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南宁师范大学坐落于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城市、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她是广西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学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试点学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广西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学校,广西一流学科建设单位,2024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源于1953年广西中等学校教师进修学院,现有五合、武鸣、明秀、长岗、建政五个校区,占地3400亩。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8000多人,硕士研究生3700多人。学校有22个学院,2个研究院,1家杂志社。师资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700余人,其中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1500余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730余人、博士生导师48人、硕士生导师653人,国家级、省部级人才称号获得者120余人次。
学校设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普通本科专业69个,专科专业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17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15个。拥有应用数学、测绘地理院士工作站2个。拥有“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7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拥有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27个本科专业列入广西本科第一批招生。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8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总数达到78门。近三届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9项,位居广西高校首位。拥有北部湾环境演变与资源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广西天然高分子化学与物理重点实验室、广西地表作物大数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3个省部级科研平台。拥有“中国—东盟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广西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和“广西产教融合研究院”等平台。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博士人才4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工作经历等要求。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如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为1974年8月19日以后出生);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区考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的专业目录。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区考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请填写《南宁师范大学2025年拟引进人才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应聘岗位所对应的邮箱。
(二)考试
考试方式为综合能力考核。考核具体形式为试讲和面谈考核,其中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及面谈考核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高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谈考核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自我介绍和现场问答,考核时间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各岗位可随报随考,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聘人选
考试合格人选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拟聘人选。
(四)考察
根据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结果,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学术科研水平及诚信等方面的情况。凡是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
学校组织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文件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广西人才网和南宁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908523。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老师、吴老师,0771-3908854。
附件1:南宁师范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宁师范大学2025年拟引进人才申请表.doc
南宁师范大学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