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聘用制财务人员1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所从事岗位基本身体条件;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柳州市贝江路幼儿园2024年秋季学期招聘编外聘用制教职工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2024年8月31日(含31日,下同)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区考和参照区考法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各级区考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含31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4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11月6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通过网上投递材料(文件命名为:柳州市贝江路幼儿园+应聘岗位+姓名)至柳州市贝江路幼儿园邮箱报名(邮箱地址:lzsbjlyey2021@126.com)。咨询电话:0772--3987170 韦老师
2.报名须提供资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4)毕业证书;
(5)招聘岗位需要的资格证书;
(6)其他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等)。
(三)报名资格审查
由柳州市贝江路幼儿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11月6日18:00止(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天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初审者,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发现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资格条件不符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2024年11月7日(周四)上午8:00--9:00。
(二)笔试地点:柳州市贝江路幼儿园。
(三)笔试内容:招聘岗位应具备的相关理论知识。
(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4年11月7日(周四)上午9:00--12:00。
(二)面试形式
财务人员:自我介绍、电脑操作、答辩。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面试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人员登记表》(打印稿);
2.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
3.能反映本人能力和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其他证书、获奖证书等)。
六、综合成绩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
(二)综合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若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面试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七、体检
(一)按照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数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区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者则按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三)体检工作由我园组织到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者则按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八、公示
根据资格审核、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鱼峰区教育局审议通过后,在招聘单位前门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人员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公示后,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影响聘用的,可按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对象。
(二)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由我园安排到岗且服从安排,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受聘者以劳务派遣用工的形式到我园工作,试用期为1个月。拟聘人员未在指定时间报到上岗的,或不服从岗位调配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工资待遇
(一)按照城区编外聘用教职工待遇有关标准执行。
(二)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寒暑假照常发放工资。试用期间待遇为月发工资的80%,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间不享受新区其他福利待遇。
十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聘用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十二、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广西柳州人才网、贝江路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按要求做好报名、考试事宜。
(三)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幼儿园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8:30-12:00,15:00-17:30。
咨询电话:0772-3987170。
监督电话:柳州市鱼峰区教育局0772-3162402。
十三、附件
1.柳州市贝江路幼儿园2024年秋季学期招聘编外聘用制教职工岗位计划表
2.应聘人员登记表
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