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广西轻工技师学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职业院校,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院创建于1978年,前身为广西轻工高级技工学校,是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学院位于南宁市江南区,拥有石柱岭、五象校区、五象二校区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近百亩。学院现有在校生6000多人,教职工200多人。办学40多年来,学院已发展成为一所办学规模大、办学水平高、教学质量好、设施设备全、校园环境美的技师学院。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广西轻工技师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
(二)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截止到报名首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和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四)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应聘人员所持毕业证书所学专业需与《岗位信息表》的招聘专业一致,如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须同时提供辅修专业毕业证书和主修专业毕业证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或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等全日制学生。
7.区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被解聘未满5年的,或已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或未满单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9.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gxt.gxzf.gov.cn)、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www.gxqgjx.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结果、面试资格审查公告、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gxt.gxzf.gov.cn)、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www.gxqgjx.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8:00至11月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平台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登录我院网上报名平台(https://gxqgjx.gkzpfw.com/)进行报名,根据应聘岗位填写完整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材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应聘人员须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1个岗位,若发现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申请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除了基本信息填报,其余信息特别说明:
①须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
②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④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附二维码须在有效期内)。
⑤如报考岗位有职称、工作经历等要求的,需提供符合相应要求的职称证书、单位参保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
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传在“其他材料”栏(凡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经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参考模板详见附件2,如在报名阶段无法提供报考证明的,需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提供,否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结果及准考证办理
1.报名结束后,我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和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结束后及时关注、查询。
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的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收取笔试考试费50元/人。缴费公告随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公布。未按时成功办理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4.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在笔试开考前(详见笔试公告)在我院网上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必需具备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业务能力。各岗位考试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1.笔试
(1)笔试人选确定
笔试开考岗位需达到1:3的比例,如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须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核准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后开考。同一个岗位使用同一套笔试试题。
(2)笔试公告
具体笔试安排于资格审查结束后,笔试开考前至少5个工作日发布,请及时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和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自行查阅。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按弃权处理。
(3)笔试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教材,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职业教育知识等。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全部考生的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将于24小时内在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1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若某一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须经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核准后方能开考。如某一岗位在笔试环节已获批准同意降低开考比例,面试环节可不用再申报核准。
(2)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公告发布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要求按照面试资格审查公告执行。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该岗位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照实有人数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的材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等材料原件(材料原件在现场核验后退回本人)。
(3)面试公告发布
面试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后进行面试考试。
(4)面试形式、面试成绩
①试讲
会计专业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试讲成绩,试讲时间20分钟;
②试讲+实操
食品专业教师、酒店管理专业教师2个岗位采取试讲+实操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实操成绩×50%,实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及以上,未达60分考生计为面试成绩不合格,试讲时间20分钟,实操时间待确定内容后根据操作需要另行确定。
(5)面试合格分数线确定
试讲成绩、实操成绩均采取100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按60%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其中,经主管部门批准开考或因应聘人员缺考,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应聘者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招聘的下一程序。如某岗位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面试结束后,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将于当天在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公布,1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发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综合考核
1.面试结束后,学院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时,则面试分值高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应聘人员均进入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没有递补人选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以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凡是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等问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学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而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组织考核和体检。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应聘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将在公示中注明。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六、自我健康管理
考生要做好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考试。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4820979。
(三)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彭老师、李老师0771-4883585
附件1 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广西轻工技师学院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