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18-35周岁(即1988年8月10日至2006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大化瑶族自治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活动(第二场)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区考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专业要求。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区考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已经在2023年11月25日参加大化瑶族自治县2024届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招聘相应岗位中进入体检考核的考生。
11.已经在2023年12月2日参加大化瑶族自治县2024届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南宁专场)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西籍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招聘相应岗位中进入体检考核的考生。
12.已经在2023年12月10日参加大化瑶族自治县广西民族大学“职引未来 就在八桂”—2023年全国大中城市巡回招聘“广西站”暨2024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相应岗位中进入体检考核的考生。
13.已经在2023年12月29日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活动招聘相应岗位中进入体检考核的考生。
一旦发现有考生重复报考,则取消该考生的所有招聘资格。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一)招聘对象:河池学院和其他高校2024届、往届普通
高校毕业生。
(二)所有参加应聘的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1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户籍、服务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8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采用直接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的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报名人员查阅《岗位计划表》,按要求填报《大化瑶族自治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活动(第二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地点:河池学院东区田径场(校友球馆)。
2.报名材料
《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同底半身免冠彩色相片2张(自行粘贴在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诚信报考承诺书》,并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一式二份。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核验(核验后原件退回)。报名人员须在双选会当天持以上材料到现场报名确认,由招聘工作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二)面试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其他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 六、聘用审核(一)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公示(二)办理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12个月,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对于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未尽事宜由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工作联系电话: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5812171;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0778-5812120。
附件
1.大化瑶族自治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活动(第二场)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大化瑶族自治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活动(第二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区考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4.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8月5日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8月5日
原标题:大化瑶族自治县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活动(第二场)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0addbc3f-bbf7-4749-9e56-a383df9a0e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