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拟聘人员入职时间为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前。
岗位要求:
幼儿教师:
本科及以上:
1.18-35周岁,教育教学相关专业;能力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
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大专:
1.18-35周岁,学前教育专业;能力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三)失信惩戒对象;
(四)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1、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25日
(2)报名地点:港南区第二幼儿园办公室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报名时须携带个人简历、幼儿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荣誉证复印件各1份。
2、审核阶段:
幼儿园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统一安排参加面试。
3、咨询电话:
13471581522(梁老师)
15278272172(杨老师)
微信与电话同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4.扫码即可网上报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本次招聘拟聘人员入职时间为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前。
岗位要求:
幼儿教师:
本科及以上:
1.18-35周岁,教育教学相关专业;能力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
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大专:
1.18-35周岁,学前教育专业;能力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三)失信惩戒对象;
(四)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1、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25日
(2)报名地点:港南区第二幼儿园办公室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报名时须携带个人简历、幼儿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荣誉证复印件各1份。
2、审核阶段:
幼儿园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统一安排参加面试。
3、咨询电话:
13471581522(梁老师)
15278272172(杨老师)
微信与电话同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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