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体健康,年龄在20——40岁,具有国家承认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2.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或保育员资格证,从教经验丰富、能力突出者优先考虑。
3.具有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品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4.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额满为止。
2.报名方式
携带教师资格证或保育员资格证、毕业证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贴上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各1份到本园门卫室登记。
3.面试
面试形式:现场撰写教案并试讲、技能展示。
面试内容:写教案(根据园方提供的主题内容设计一篇教案)、现场试讲(根据自己撰写的教案内容进行试讲时间不超10分钟)、特长展示(自行准备一个特长展示,所需用具请提前告知园方或自备)
4.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地点:平南街道第五幼儿园二楼会议室。
6.体检
根据面试综合情况,成绩优秀者,经体检合格,符合岗位工作需求,则确定为试用人员。
7.聘用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半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期一个学期(一期一聘)。聘用期满后如需继续聘用的,经考核合格,可优先续聘。获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三、聘用及待遇
在职期间本单位帮购买社会保险(大病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以上如有变化,则以最新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0775-780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