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园所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保教人员若干名。
一、招聘岗位
保教人员
应聘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2.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从教经验丰富、能力突出者优先考虑。
3.具有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品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4.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招聘程序
(一)保教人员招聘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额满为止。
2.报名方式
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二乙或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和个人简历(贴上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各1份到本园门卫室登记。亦可将电子登记表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投递至一幼邮箱:pnyy7833550@163.com(面试当天携带相关纸质版复印件、原件)。
3.资格审查
幼儿园在面试当天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提交报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
4.面试
(1)面试形式:现场撰写教案并试讲、技能展示。
(2)面试内容
A.写教案:根据园方提供的主题内容设计一篇教案。
B.现场试讲:根据自己撰写的教案内容进行试讲时间不超10分钟。
C.特长展示:自行准备一个特长展示,所需用具请提前告知园方或自备。
5.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电话或微信)。
6.面试地点:平南县平南街道第一幼儿园三楼音体室。
7.体检
根据面试综合情况,成绩优秀者,经体检合格,符合岗位工作需求,则确定为试用人员。
8.聘用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半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期限暂定半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如需继续聘用的,经考核合格,可优先续聘。
三、聘用及待遇
1.临时聘用人员聘用后的管理及工资待遇按县相关文件和规定执行。
2.在职期间本单位帮购买社会保险(大病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以上如有变化,则以最新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0775-7833550
18070979990(欧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