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本人符合评审条件
逐一对照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9〕47号)相应级别的评审条件,核实并确定本人符合申报条件。
高级教师及以下职称申报、评审,教学工作量条件均参照正高级教师教学工作量条件(桂职办〔2019〕47号)执行。
二、个人申报材料准备及注意事项
(一)个人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确定本人符合申报条件后,做好下列材料准备:
1.扫描、分类、整理好相关材料(申报系统开放后,按照要求上传系统指定位置)。
(1) 毕业证书;
(2) 职称证书;
(3)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或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近5年);
(4) 教师资格证书;
(5) 支教证明或免支教材料(高级);
(6) 荣誉证书(思想道德教育,综合荣誉,管理奖或德育工作奖励,学科课堂教学评比,教学成果奖,指导教师、学生比赛获奖等);
(7) 论文(封面、封底、目录、正文页)或教案、教学设计、教学反思等总结性材料;
(8)课题(开题批复、结题报告、结题证书)。
2.收集、整理好以下模板佐证材料,填写好模板,经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保存好(申报系统开放后,按照要求上传系统指定位置)。
(1)梧州市乡村教师任教累计满10年认定表(高级);
(2)梧州市乡村教师任教累计满5年认定表(中级);
(3)班主任(德育)工作经历及减免认定表;
(4)任教课时及循环教学审核表;
(5)听课情况汇总表及各学期听课情况表(正高级、高级需提供近5年,中级需提供近4年);
(6)公开课授课情况审核表(正高级、高级需提供近5年,中级需提供近 4年);
(7)梧州市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教学学术交流活动认定表(正高级、高级);
(8)培养(骨干)青年教师审核表(正高级、高级需提供近5年,中级需提供近4年);
(9)开发校本课程、开设选修课、知识讲座或组织指导课外活动情况审核表;
(10)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表;
(11)帮扶转化后进生或控辍保学成功案例审核表(乡村教师);
(12)主持学科教研活动或集体备课活动审核表。
3.写好个人总结。
(二)注意事项
1.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继续教育学时在申报系统能够进行数据获取,不用上传任何材料(先扫描好,备用);
2.职称证书未能数据获取,需尽快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s://my.gxrczc.com)进行证书验审。
3.按照提供的论文核查方式和网站进行论文查询,符合要求的论文,将核查截图保存好(申报系统开放后,按照要求上传系统指定位置)。不符合要求的论文,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系统。
4.完成申报系统填写后,提交单位前,再次核实所有材料是否齐全,核实所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5.务必留意当年的职称部署文相关要求,在申报系统关闭前提交申报材料。
附件:
(1)8-2 梧州市乡村教师任教累计满 10年认定表(高级).xlsx
(2)8-2 梧州市乡村教师任教累计满5年认定表(中级).xlsx
(3)9-2 班主任(德育)工作经历及减免认定表(模板).doc
(4)9-3 9-4 任教课时及循环教学审核表(模板).xls
(5) 9-3 听课情况汇总表及各学期听课情况表(模板).xls
(7)9-5 梧州市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教学学术交流活动认定表.docx
(9)9-7 开设校本选修课或知识讲座或组织指导课外活动情况审核表(模板).xlsx
(11) 10-2 帮扶转化后进生或控辍保学工作中的成功案例审核表(模板).xlsx
(12)10-3 主持学科教研活动或集体备课活动审核表(高级)(模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