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秋季期玉林高级中学赴区外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3年秋季期玉林高级中学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3年秋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经研究,玉林市教育局决定于近期对经公开招聘签约并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的19名拟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选名单
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并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选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要求
(一)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1.体检时间:2024年1月9日(星期二)上午。
2.体检报到地点:玉林市教育局一楼党员活动室(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173号)。
3.报到要求:请在体检当天上午7:30前报到,并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签字笔。
考生到齐后统一到指定医院,返程自理。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约390元现金,请考生自备零钱)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费在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需要复查、复检的考生,费用按规定由医院另行收取。
(三)体检执行标准及复查事项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区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对《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玉林市教育局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体检考生须知》(附件2),按要求参加体检。
三、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方能进行考察,考察安排在2024年1月下旬前进行,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确定,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将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报考人员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如报考人员联系方式有变化,请与招聘单位联系。
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
附件:1.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体检人选名单(一).xlsx
玉林市教育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