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时限为15分钟。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2.面试人员确定
(1)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2)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今年补缺进人的,须由防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出申请,经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备案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3.面试资格复审
由防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在防城城港人才网发布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公布入围面试人选名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详见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1)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发表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携带有关申请材料到规定地点,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能在规定时限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考岗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盖章的受理凭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名登记表、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有证件材料均为原件(证件审核后退还),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
②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防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信息有误或长期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防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放弃声明书面材料,或者由2名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做好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由防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注意事项。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实有人数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5.面试成绩
(1)采用试讲方式的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6.面试实施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