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规定,自治区红十字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工作人员已完成全部笔试与面试工作,现将体检人员名单以及体检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排名结果确定的体检对象(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5日(星期二)上午7:10
地点:统一集中南宁市金洲路27号自治区红十字会大门口报道,与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三、注意事项
(一)体检所需证件。体检当天,体检人员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一张二寸免冠彩色照片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道,对证件不齐或不按时报到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人员如怀孕或处于生理期的,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医疗机构确认、我会批准同意后,可推迟体检。)
(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当日体检人员将体检费用交负责体检的机构。
(三)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一天,体检人员清淡饮食、忌烟酒,体检当日空腹参加体检。
未尽事宜,请致电07715768028
附件:自治区红十字会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名单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