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南宁市2023年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聘用覃露华同志(附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教育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12月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教育局人事科,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9日-12月5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金洲路22号,邮政编码:530021
监督电话:0771-2809709、0771-5523252
附件:南宁市教育局2023年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一批)
南宁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8日
原标题:南宁市教育局2023年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一批)
文章来源:http://jy.nanning.gov.cn/xxgk/fdzdgknr/jsgl/jszp/t5779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