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辅警招聘体检政审的通知
根据《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在进入体检政审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2024年1月18日(周四)上午8:30。
(二)体检地点: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部。
(三)体检人员:本次招聘公告,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的,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考生招聘考试的成绩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四)体检费用:380元。最终以医院实际收费为准,由考生个人自理。
(五)体检标准。除身高、视力标准按照招聘公告外,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体检流程
1.签到检录。1月18日上午8:30在体检部签到,由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检录。
2.办理缴费手续。缴费后领取体检单。
3.体检项目:集中开展抽血、提取尿样、测量身高,再进行其他项目检查。
4.体检结束。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后,体检单要交回体检部服务台,方为体检结束。
(七)注意事项
1.阅读须知。体检前,考生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明确体检的相关要求。考生凭身份证参加体检。
2.关于复查。参照区考录用体检规定,有体检项目需要复查的,当场复查由医院通知考生本人,体检过后仍需复查的,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自行复查的结果不作为体检结论。复查所需费用由考生负责。
二、政审
在体检的同时,入围考生应当在1月19日前将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1份)交到市公安局政治部辅警科:
1.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户口簿(含户口本的地址页)。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证书,包括全日制学历、在职学历。
4.本人照片,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5.退役军人的,提供退伍证。
6.表彰奖励材料:退役军人在部队期间的获奖证书或文件,非退役军人的近三年本人曾获表彰奖励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7.个人征信报告:考生本人携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打印详细版个人征信报告。
审核确认后,原件退回。具体地址:钦州市子材东大街6号钦州市公安局第一办公区A座五楼。逾期不交的,视为放弃。
附件:
1、体检政审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钦州市公安局
2024年1月16日
体检须知
(体检请务必携带身份证)
1.体检时间:2024年1月18日上午8点30分。
2.体检前2-3天清淡饮食(暂停饮酒)。
3.抽血前一天晚上10时以后免进食夜餐(包括水及水果),抽血当天及腹部B超检查前需要空腹(不吃早餐)。有高血压的体检者请体检当天正常服用降压药物,有糖尿病的体检者体检当天上午食用早餐前请先暂停降糖药物的使用。
4.女性:如有怀孕者体检前请主动与医务人员沟通,如有怀孕或哺乳期不能做胸透或拍片(DR)、CT放射性检查。
5. 体检流程。持身份证检录签到→抽血→尿液取样→身高→其他项目的检查。其中,抽血、尿液取样和身高测量统一进行。
6.报告领取方式:入职体检报告由用人单位统一领取。
7.各位考生在医院体检期间请遵守医院规定。
钦州一医健康体检部地点:(医院大门进去左侧一楼) 咨询电话:2863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