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提高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桂组发〔2021〕7号)、《中共博白县委员会机构**委员会关于同意博白县博白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使用事业**面向服务期满的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招聘工作人员的批复》(博编〔2023〕31号)等文件精神,经过体检和考核等程序,拟聘用服务满2个聘期且考核合格的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刘贤丽同志为博白县博白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3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的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和地址,于2024年1月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博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发出邮戳为准),地址:博白县王力大道旁,邮政编码:537600,联系电话:0775—8227091,过期不予受理。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3年博白县考核聘用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单.xls
博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7日
原标题:2023年博白县考核聘用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前公示
文章来源: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sydwzk/t177617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