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人员控制数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人员控制数考试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选的确定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公告》规定的比例情况,现确定冯锡警等38人为入围面试人选(具体面试人选名单见附件1)。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按照1:3的比例(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
对以上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范围的考生,均要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二、面试资格复审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间
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2023年1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卫生健康局二楼公招办(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龙山南路港口区第三小学斜对面)。
联系电话:0770-2821100。
(二)资格复审单位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港口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面试资格复审单位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复审合格的,须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并盖公章。
(三)资格复审方式
由面试资格复审单位电话通知入围面试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进行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提交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报名登记表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现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其他事项
(一)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长期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同上。
逾期不报送资格复审材料或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及时向面试资格复审单位提供放弃声明书面声明材料,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佩戴口罩,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拟于面试前一个星期以面试公告的形式将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公布,敬请关注。
附件:1.2023年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人员控制数考试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