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机构**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南宁市2023年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聘用韦举士等4名同志(附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12月2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6日-12月22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一里1号1616室,邮政编码:530028
监督电话:0771-5550360、0771-5539133
附件: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5日
原标题: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s://ggfw.nn12333.com:8081/nnkbms/node/7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