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县级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程序,拟对第一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核。现将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市消防救援支队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详见《贵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县级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人员名单(附件)》。
三、考核相关事宜
(一)复审考核人员的资格是否符合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参照《关于做好区考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三)保持通讯畅通。考核人员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贵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75—4573606。
附件:贵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县级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人员名单(第一批)
贵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