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数量、岗位及范围
(一)选聘数量
为全县各村(包含农村社区,下同)选聘1名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历年已公开选聘且目前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仍在岗的村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二)选聘岗位
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为全县所辖村党组织的特设岗位人员,非区考、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四项目”人员、非村“两委”成员。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主要负责做好本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以及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村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选聘范围
面向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返乡大学生、复退军人、村级后备力量、在外务工及返乡人员、农村致富能手等人员中的中共党员进行选聘。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坚决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公文公务办理能力;
2. 中共党员;
3. 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能力较强的,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后,可适当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20日以后出生,选聘已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除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选聘
(1)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2)政治上有问题的,或政治上的两面人;
(3)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4)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
(5)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
(6)受过刑事处罚的;
(7)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
(8)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
(9)搞宗族派性的;
(10)因违规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
(11)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
(12)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
(13)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他干扰、妨碍、破坏换届选举行为的;
(14)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
(15)曾经被清理出村干部队伍的;
(16)没有履职能力、履职意愿不强的;
(17)长期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
(1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一人只可报考一个村,多报无效。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填写《2024年鹿寨县公开选聘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并将本人签名的《2024年鹿寨县公开选聘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报名登记表》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邮箱:lzjcb6812415@163.com。
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面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县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的选聘条件和资格,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由县委组织部进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核的报考人员须持打印好的《2024年鹿寨县公开选聘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下同)和复印件(不再退回)各1份,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县委组织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对不符合选聘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因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本次公开选聘将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9月21日8:00至10月8日18:00。
现场资格复核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如不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复核,视为放弃报名。
现场资格复核地点:鹿寨县鹿寨镇创业路2号行政中心7楼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
四、面试
资格复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面试所涉及的食宿费、交通费由报考人员自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实际工作应用能力。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统一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村通过面试的人员为1人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人选;同一村无人通过面试的,可从其他已通过面试且服从调剂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调剂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从其他已通过面试且服从调剂的人员中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并由所在乡镇下发任职文件,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
七、聘期、管理及报酬待遇
(一)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每个聘期为3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且本人意愿,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
(二)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纳入《柳州市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柳组通字〔2017〕93号)范围进行管理,作为村级“两委”干部储备人选进行培养,对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按照程序优先推荐参加村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选举。
(三)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按照村“两委”定员干部副职确定报酬待遇,具体包括每月基本报酬、绩效奖励、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辞职后,不再享受任何报酬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及有关法规处理,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选聘工作的相关事宜,请向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咨询,咨询电话:0772-6800415。
相关附件:
中共鹿寨县委组织部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