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与《崇左市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等规定,现将崇左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赵爽等67人为市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体检人员(第一批名单详见附件1)。崇左市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同志因未完成考核工作暂缓体检。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于体检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免笔试考生除外)、1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等规定材料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集中的时间和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要求体检当日上午7:40前到达集中地点。
体检集中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崇左市税务局大门(龙胤大厦对面),崇左市友谊大道204号。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区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对《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按照《区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其他
(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初检费用约500元左右,需要复检的费用另计)。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招聘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通知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请考生本人亲自书写一份放弃声明于11月24日前提交到招聘单位备查。
联系电话:0771-7968356
附件1: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体检名单.xlsx
附件2: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体检考生须知.docx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