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人数及主要工作内容:综合(财会)岗1名,主要从事出纳及史志文稿收集、编辑工作。
年龄、学历要求:18周岁以上,男女不限。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会计相关专业或取得初级以上会计职称,或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愿意从事出纳工作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热爱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面试、考核、聘用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者将《防城港市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有特殊薪资要求者需填薪资要求一栏,无特殊要求者可不填)、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及有关荣誉证书、发表论文文章等扫描件,发至办公室电子邮箱:fcgdsb2008@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报名材料”。面试当日由本人携带上述材料进行复核。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6日。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何潮,0770-2818050,13737752563;苏祖东,0770-2818050,17377096769。
四、面试和考核
经我办对报名对象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筛选符合条件者电话通知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电话通知。面试时需提供个人简历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查验后退还)及复印件各1份。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1.实行劳务派遣方式。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与防城港市金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金港公司以劳务派遣方式派到我办工作。劳动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派遣)资格。
2.聘用(派遣)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派遣)人员提出留用或解聘(辞退)的意见,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办理解聘(辞退)手续。
六、工资待遇
1.试用期间,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继续聘用的,专科3600元/月,本科3700元/月,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或有一定工作经验及专业特长者薪资可另行商议(应聘人员可于邮件内写上个人薪资要求)。
2.单位代缴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有公共食堂,但不提供宿舍住宿。实行行政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8小时,节假日休息,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参照区考带薪休假规定享受相应假期。
附件:《防城港市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防城港市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防城港市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