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区考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3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曾德贤等780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面试。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
(一)报送时间
2024年4月3日至8日(若以邮寄方式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以快递单上的寄出日期为准)。
(二)报送材料的内容
面试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和学位证(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
在职报考人员需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以上材料报送时需按顺序放好,通过网络传输电子版的需按顺序进行编号。
未入围面试考生不需报送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方式
面试入围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报送材料:
1.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邮编530028,请标注“考录审查材料,职位×”)。
2.直接送达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
以上三种方式任一即可,请不要重复报送。
(四)报送材料的要求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不真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区考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其他
本通告发布2日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需提交书面申请。
咨询电话:0771-5788799、5788800。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 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