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博白县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越南语专业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拟招聘越南语专业辅警1人,详见《博白县公安局2024年招聘越南语专业辅警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玉林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玉林市范围内均可)。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2月26日-2006年2月26日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 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7日-2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址:博白县公安局政工室(地址:博白县博白镇大街059号,联系电话:0775-8211926)。
(三)报名材料:
1、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非博白户口需提供居住证)、驾驶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2、通过“平安博白幸福家园”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或现场填写《博白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五、考试
我局将通过“平安博白幸福家园”微信公众号、考生报名微信群等发布考生理论考试、体能考试及专业测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2.体能测试标准:
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见附件3)。三个项目有两项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合格,其中纵跳摸高为必须达标项目。
3.体能测试完成后,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考试结果。
(二)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采用纸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最低合格线,时间45分钟,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包括口语和笔试两部分。主要测试应聘者中越两国语言的听、说、写能力。口语和笔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六、总成绩计算和运用
1、考生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口语×50%+专业测试笔试×30%+理论考试×20%。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以口语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2、考生考试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招聘单位岗位出现空缺,考生报名时,同意由招聘单位调整岗位的,可作为侯录库人选,招聘单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考生体检和政治考察后确认合格后直接补录;如在总成绩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再组织招聘的,考生可书面向招聘部门提出申请免予考试直接使用该考试成绩,也可重新参加考试获得新成绩,以最新考试成绩为准。
七、体检和考察政审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
(一)体检
体检参照最新的《区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区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再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察政审
政治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由博白县公安局对考生布置开展政治考察工作。
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体能测试、理论考试、专业测试、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平安博白幸福家园”微信公众号、考生报名微信群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为31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社保费用)。
(五)享受带薪休假、年度体检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775-8211921。
附:
附件1:博白县公安局2024年招聘越南语专业辅警岗位计划表.xls
博白县公安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