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聘用制书记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品行;工作积极肯干,勤恳踏实,具有团队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4、熟悉电脑操作,学历要求大专以上,不限专业;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书记员的情形。
三、工作岗位职责
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负责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2024年1月2日至1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现场填写《上林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原件核验)、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2张。
3、报名地点:上林县人民法院政治部702室(南环路城南小学对面)
五、招聘方式
1、考试:速录技能测试。
2、体检:依据考试表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政治部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3、政审:对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组织考察)。
六、聘用人员身份、聘用期限和待遇
1、所聘用人员隶属法院的聘用工作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属编外人员。
2、聘用期限:被聘用人员与法院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法院的工作调配,法院每年对聘用者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人事部门备案。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由法院与聘用者继续签订聘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15天,或者在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3、工资福利待遇:2431元/月,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由县财政承担,个人应缴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工资中代扣。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上林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2、联系电话:0771-5226586
上林县人民法院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