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简章
(1)政府专职消防员,40人,18-30岁,高中,月薪5253元,工作地点为贺州市-八步区。
岗位说明: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聘用制度,工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岗位设置及工资待遇保障标准》执行,实行定期增资,具体按照岗位、学历、技能等级评定,工资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最低月工资5253元(含四险一金单位与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按基本工资发放,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天发放。按要求为个人购买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可加入上级单位工会组织,节假日统一发放工会会员福利品。
岗位描述:(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岁;拥护宪法、拥护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要合格;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报考战斗员的年龄为18周岁至28周岁,有部队服役经历或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二)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中国共产党党员;原武警消防部队退役士兵;全国其他部队退役士兵;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本科以上学历;体育特长生。(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刑事立案审查的;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考核程序分为:面试;体能考核:3000米跑(30周岁(含)以下≤14′25″,31周岁(含)以上≤15′00″)、单杠引体向上(30周岁(含)以下≥5个,31周岁(含)以上≥4个)、双杠曲臂伸(30周岁(含)以下≥14个,31周岁(含)以上≥12个)
(2)消防车驾驶员,5人,18-35岁,高中,月薪7001-7709元,工作地点为贺州市-八步区。
岗位说明:消防车驾驶员实行聘用制度,工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人员 岗位设置及工资待遇保障标准》执行,实行定期增资,具体按照驾驶员驾驶能力、准驾车型考核情况评定,工资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最低月工资7689元(含四险一金单位与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按基本工资发放,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天发放。按要求为个人购买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可加入上级单位工会组织,节假日统一发放工会会员福利品。岗位描述: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踏实肯干;3、消防车驾驶员应持有B2以上驾驶证,主要工作地点为八步城区、桂岭镇、信都镇、贺街镇;4、应当具有及履行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退役士兵、消防队伍退役人员以及有消防职业技能证书人员优先考虑;5、身心健康,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心理素质好;6、消防车驾驶员主要承担车辆驾驶、器材装备管理、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执勤保卫任务;
考核程序分为:面试;体能考核:3000米跑(30周岁(含)以下≤14′25″,31周岁(含)以上≤15′00″)、单杠引体向上(30周岁(含)以下≥5个,31周岁(含)以上≥4个)、双杠曲臂伸(30周岁(含)以下≥14个,31周岁(含)以上≥12个)
联系电话:5139683,单位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平安西路260号。
(以上单位已公布联系方式,如有意向或想了解岗位详情可直接拨打电话联系。)
温馨提示
1.以上岗位具有时效性,岗位信息由用人单位提供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最终岗位薪酬以劳动合同实际约定的工资待遇为准;
3.在应聘过程中,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费用、扣押身份证等证件的,都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