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地质勘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主要负责我院项目预算、评审会等工作。招聘人员要求如下: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工程造价专业,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专业相关软件,责任心强,具备良好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服从工作安排,能够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年龄为35岁以下,有招投标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我院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标准发放,购买五险一金,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工会福利、休假、出差补贴和绩效工资等;如果获得自然资源相关专业执业注册资格证书,可以享受我院证书补助(多本证书仅享受其中一本补助)。
(二)聘用方式
编外聘用方式,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工程师试用期为3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通过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我院在职在编人员相应职称待遇同一标准发放,一年一聘,可以续聘,续聘年限根据工作表现酌情调整。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3年12月27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表、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ldk4286121@163.com。
3、面试: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査。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参加面试,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时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我单位进行复审。
4.体检:面试考核合格后,应聘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5.聘用: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地质勘察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金历,联系电话:0772—4286121,单位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富华路68号。
来宾市地质勘察院
2023年12月19日